金华婚姻纠纷律师

-赵炳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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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的拆迁安置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再婚需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吗?

添加时间:2021年4月8日 来源: 金华婚姻纠纷律师   http://www.njswlhlsw.com/

宋,金华涉外离婚律师,现执业于浙江丹溪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再婚夫妻的拆迁安置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拆迁意味则有补偿,对于一个并不算富裕的家庭来说拆迁补偿无疑是一笔巨款。不少家庭中有兄弟之间为争夺拆迁费的,也有夫妻二人离婚争夺拆迁费,尤其是再婚夫妻之间,感情不稳定,涉及相关拆迁补偿利益分配时更容易起矛盾。


拆迁安置费归谁这个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不能简单的认定为属于夫妻共同或者是一方个人财产,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


1、如果说对于夫妻一方婚前房屋拆迁所得的补偿款,若属于拆迁货币补偿安置,由于货币补偿分为很多类,如房屋补偿款、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临时安家补助费、奖励费和一次性补偿费等。那么,这笔钱一般应属于房屋所有权人个人财产,也即是说夫妻一方婚前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对于拆迁补偿所得款项,再婚一方即使离婚也是分不到的。


2、如果说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再婚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该拆迁所得补偿肯定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区分夫妻共同财产涉及到拆迁的问题,可以从分辨是否为共同财产入手。不过这对于一般人来说相对复杂,而且一旦双方发生纠纷往往是协议难以解决的,这是需要进行析产诉讼。为了谨慎起见,最好可以找个再婚财产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如有需要可在文章右栏查找合适的律师。



再婚需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吗?

一些人再婚后将对夫妻共同财产更加慎重,所有有些人就会要求订立婚前财产协议,约定哪些财产属于个人所有或是共同所有等。为保证签订的协议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所以有些人便会积极做婚前财产公证。但是,是否有必要做公证,可以先确定婚前财产公证的作用。


事实上,再婚时订立婚前财产协议,做婚前财产公证并不影响财产协议的效力,只要双方婚前签订财产协议便可以保障自己的财产安全,不过前提是必须双方自愿并协商一致确定协议内容。


但是,有些人担心一方会反悔,到头来婚前财产协议可能会作废等,最后还是会直接影响夫妻共同财产,不那么建议也可以去做婚前财产公证,确保财产协议获取更多的证明力。


不过,双方约定婚前财产分配的,需要订立书面婚前财产协议,这点需要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1、写明协议双方个人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等;


2、确定协议的财产,比如协议的婚前财产为房子、汽车等;


3、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任何一方均不能对另一方采取隐瞒、欺诈、胁迫的方式,也不能乘人之危。基于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协议是无效的;


4、婚前财产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既不能规避法律,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


另外,再婚后关于未做任何约定的婚前财产,很多人以为都将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其实不然,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仍属于个人所有,并不会因为结婚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只有在结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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