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婚姻纠纷律师

-赵炳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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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争夺抚养权所需的条件 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添加时间:2021年4月4日 来源: 金华婚姻纠纷律师   http://www.njswlhlsw.com/

 宋,金华涉外离婚律师,现执业于浙江丹溪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女方争夺抚养权所需的条件

  离婚后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方式有多种,比如双方协议或者去法院进行诉讼。但是无论采取哪种方法来解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都是需要满足争夺抚养权的条件的,而且男女的都不一样。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女方争夺抚养权所需的条件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女方争夺抚养权所需的条件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是考虑到子女尚处于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2、孩子两周岁以上,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大;


  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


  4、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


  6、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女方怎么争取抚养权

  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具有以下情况,女方会在争取抚养权方面有很大的优势:


  、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


  、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综上,如果女方要争取到抚养权,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找到对自己有利的方面,如果还有确定的证据的话,在法院的判决中会占有很大的优势。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女方争夺抚养权所需的条件的全部内容。如果离婚的时候争夺不到孩子抚养权的话,也不要着急,当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对抚养权进行变更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核心内容: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决定性因素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原则。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还有其他因素吗还有哪些因素呢确定子女抚养权一般有哪些情况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一、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因素:


  子女利益最大原则是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决定性因素


  关于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的规定是;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而更是明确地规定了,;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由此可见,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利益无疑是人民法院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首要原则,同时也是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决定性因素。


  其他因素


  其他因素中主要包括两大类因素,即物质类因素和精神类因素。


  首先,物质类因素。主要包括: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离婚后双方的居住环境、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时间较长等。


  其次,精神类因素。主要包括:父母双方的道德品质、对子女的心、有无不良生活习惯以及教育子女、督促子女学习的能力和时间等。


  二、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首先,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其次,如果出现某些特殊情况,父方也可获得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1、在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


  2、母方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父方可获得抚养权: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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