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婚姻纠纷律师

-赵炳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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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自诉案件但并非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添加时间:2021年4月8日 来源: 金华婚姻纠纷律师   http://www.njswlhlsw.com/

 宋,金华涉外离婚律师,现执业于浙江丹溪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怎样才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怎样才构成重婚罪构成重婚罪的客体要件与客观要件分别是什么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2、客观要件


  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3、主体要件


  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要件


  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


  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重婚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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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重婚罪是自诉案件但并非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案例:浙江丹溪律师事务所

  前不久,李典因涉嫌重婚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虽然人身自由没受到限制,但其离婚的民事官司却因此被裁定中止审理而搁浅。李典听说重婚罪是自诉案件,公安机关怎么立案了公安机关的做法越权吗哪些案件才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浙江丹溪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

浙江丹溪律师事务所  1.公安机关的做法越权吗浙江丹溪律师事务所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自诉案件有三类,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只是其中的一类,所以在本案中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并不越权。浙江丹溪律师事务所

  2.哪些案件才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浙江丹溪律师事务所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只有四种: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和侵占案。浙江丹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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