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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金华涉外离婚律师,现执业于浙江丹溪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票的分割
在离婚时,有些案件会遇到股票分割析产问题。一般法院处理的方式是,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价格基准,若协商不成,在查清具体数目后,法院确定一个基准日作价折算成人民币分割。若按市价分配有困难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夫妻在公司中的出资如何分割
这不单单是婚姻法所能解决的问题,而且,在实际处理时,法院还要参照公司法的规定。实践中存在两种情况:其一:夫妻双方均是股东的情况。可由双方在协议股东权益数额或委托评估后,直接由法院判决;其二,夫妻一方是股东而另一方不是的情况。解释十六条规定: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又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份额和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同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夫妻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如何分割
这与公司股份处理基本相同。但由于公司法与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不同,特别是公司法规定公司股权只能转让,不能抽资,而合伙企业可以退伙退资,因此允许合伙人一方退伙,由法院处理退伙资产。这一点与公司股权处理不同,其他各点相同。
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的独资企业如何分割
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等有关规定办理。一般中止离婚案件的审理,告之双方清算注销该企业,如果尚有财产,按共同共有分割。
婚前承租公房,婚后房改购为产权房的处理
不论产权证记载是哪一方的名字,均作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对房屋现价有争议的处理
因房价上涨,离婚时不愿意按合同购买价格分割,则:
1、双方均要房,法院组织竞价;
2、一方得房一方得款,房价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相关部门对房屋作价评估。
3、双方均不要房子的,由原告、被告共同申请拍卖或转让后,法院再处理。
离婚时没有取得房产证或没有取得完全产权如何处理
如果离婚时,争议的房产的产权证还没有发放,人民法院要么告之当事人申请中止审理,待产权证发放下来再作处理;要么先判使用权归属,而后产权证下来,再由争议方另行起诉要法院处理。
父母出资为夫妻购房该出资的认定
1、结婚登记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的出资应认定是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2、结婚登记后,该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若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婚前债务
一般而言,婚前债务由婚前借贷一方偿还。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借债人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除外。
夫妻一方外债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的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另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情况除外。
礼金
礼金可以要求返还的三种情况:其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其二: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其三: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股市、基金的资金隐匿及转移四种情形
随着经济的发展,民众投资于股市、基金的热情逐渐高涨,而股票账户、基金账户内的资金相对于存款来说更难掌握,会随着市场行情的变幻增加或减少。这使得有的当事者利用另一方对股市、基金的不了解,进行隐匿、转移财产。对此情形的应对策略有以下四种:
1.了解配偶开立股票、基金账户的证券公司,可根据配偶常去的证券公司或家中的股票交易软件了解委托的证券公司是哪家;
2.从配偶的银行存款的资金流向了解证券公司的开立账户,现在的证券账户资金一般由银行托管,股票、基金买人、卖出的钱一般通过银行账户存、取出;
3.搜集家中保存的证券交易委托合同,找到配偶的证券交易资金账号;
4.申请法院冻结证券账户对应的银行账户,禁止配偶恶意操作证券交易造成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