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婚姻纠纷律师

-赵炳贤

13819919323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有子女可以领养小孩吗 指定子女监护人顺序是怎样的?

添加时间:2021年4月4日 来源: 金华婚姻纠纷律师   http://www.njswlhlsw.com/

  宋,金华涉外离婚律师,现执业于浙江丹溪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宋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有子女可以领养小孩吗

我们知道现实社会中有很多有爱心的家庭,他们看到孤儿可怜会想要去收养,但是有的家庭自身就有小孩的,那么,对于有子女的家庭可以领养小孩吗下面就由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有子女可以领养小孩吗

一般情况下收养人必须无子女,但是收养法第八条规定,收养孤儿的,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二、收养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收养小孩一般都是要求无子女,不过如果自身有这样的经济能力的话是可以咨询下是否可以收养。以上这些就是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疑问或者是进一步的要求,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指定子女监护人顺序是怎样的?

一、指定子女监护人顺序是怎样的

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是法定的指定子女监护人的顺序,法定监护人的设立顺序,既可保护在先顺序人的身份利益,又可防止其规避监护义务。同时允许监护人依其协议决定何人实施监护,这就是顺序的制度价值所在。

二、其他监护人顺序的确定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①祖父母、外祖父母;

②成年的兄、姐;

③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①配偶;

②父母;

③成年子女;

④其他近亲属;

⑤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4、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

在我国只要民事主体并非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必须要有监护人,任何公民在被指定为监护人之后,在日常生活之中,就必须要保护被监护人的权利,若是发现指定的监护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或者是人身权益,此时需要重新指定新的监护人。

联系电话:13819919323

全国服务热线

13819919323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