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婚姻纠纷律师

-赵炳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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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家庭暴力的法律有哪些 夫妻共同共有与个人所有的财产

添加时间:2022年8月6日 来源: 金华婚姻纠纷律师   http://www.njswlhlsw.com/

  赵炳贤,金华婚姻律师,现执业于浙江丹溪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  关于家庭暴力的法律有哪些

  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的;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的;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夫妻共同共有与个人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由为您介绍的关于离婚资产转移是怎样的内容。离婚时若发现对方有转移资产的行为,可以起诉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且可以请求对转移方少分财产。若您还有此方面的其他疑问,欢迎咨询律师。

引用法条

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

    [1]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2]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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