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婚姻纠纷律师

-赵炳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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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 哪些人不能结婚?

添加时间:2022年8月6日 来源: 金华婚姻纠纷律师   http://www.njswlhlsw.com/

  赵炳贤,金华婚姻律师,现执业于浙江丹溪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不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重婚的;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未到法定婚龄的。 因胁迫结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重婚的;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未到法定婚龄的。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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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能结婚?

我法律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以及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结婚。



  1、哪些人禁止结婚


  答:我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表兄妹之间可以结婚吗


  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第7条的规定,直系血亲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直系血亲,就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的长辈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长辈和自己生育的下辈包括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更下的晚辈。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血亲,包括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伯姑与侄子女、舅姨与外甥女、外甥。由此可见,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他们不能结婚。


  3、公公与儿媳可以结婚吗


  答:我国《婚姻法》中确实没有对属于继父母与继子女、公公与儿媳等关系的公民之间是否可以结婚的问题的相关规定。在以自由平等为基本原则的《婚姻法》中,也没有明确地禁止这种关系的公民结婚的民事行为,但也没有明确地肯定,因此,需视实际情况而定,只要双方系自愿结婚在当地又不会引起什么骚乱,则公公和儿媳可以结婚。


  4、养父与养女结婚,法律是否允许


  答:《最高人民法院对吴中输与养女吴凤兰请求结婚问题意见的复函》中对此类问题明确作出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东北分院:本年1月12日法总字第97号来函收悉。关于吴中输与养女吴凤兰请求结婚的问题,根据保护养子女利益的原则,我们同意你院的第二种意见:不准他们结婚。并请注意了解一下男方的历史、职业、阶级成分和男女双方情况,看女方与养父结婚是否出于自愿,如男方有威逼利诱等犯罪行为即须考虑予以适当的处罚,同时为照顾女方情绪也要进行一些必要的说服教育,对她的生活作适当安置,不使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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