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婚姻纠纷律师

-赵炳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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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0年10月18日 来源: 金华婚姻纠纷律师   http://www.njswlhlsw.com/

  宋,金华涉外离婚律师,现执业于浙江丹溪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引起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一、引起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三:一是配偶一方死亡。二是离婚。三是宣告婚姻被撤销。

其中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

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

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婚而终止婚姻关系。(在婚姻问题上,被宣告失踪人与其配偶并不因宣告失踪而终止婚姻关系,宣告失踪期间双方均不得再婚。

婚姻关系因主体一方死亡,必然导致婚姻关系的终止或消灭。这是因为,婚姻是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综合体,夫妻关系则是一种特殊的人身关系,以配偶双方的生命存在为前提。但是在实践中,死亡有自然死亡与宣告死亡之别。自然死亡是配偶一方或双方确定的实际死亡,这时,无论法律是否明文规定,其婚姻自然终止。而宣告死亡,则是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做出其死亡宣告的推定性死亡。它与自然死亡具有相同的法律后果。因此,在婚姻当事人一方死亡的情况下,既不需要行政机关的确认、发给离婚证,也不需要人民法院的宣告,婚姻关系就自然终止。

二、离婚与无效婚的区别是什么

从形成原因看,婚姻无效的原因多在婚姻成立之前或成立之时就存在,而离婚的原因一般都发生在婚姻成立之后。从请求权来看,离婚的请求权只能由当事人自己行使,其他任何第三个无权代理。而无效婚姻的请求权除由当事人行使外,利害关系人和国家有关部门也可主张该婚姻无效。从时间效力看,离婚的请求权只能发生在双方当事人生存期间,当事人一方死亡后,再不得进行离婚。而婚姻无效的请求既可在双方生存期间行使,也可在双方或一方死亡后行使。从程序和方法来看,离婚既可依诉讼程序进行,由人民法院处理,也可依行政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而对婚姻无效的程序和请求权人未作明确规定。从法律后果看,宣告婚姻无效是对违法婚姻的否定,不发生离婚的法律后果。

婚姻关系的终止中就包括了离婚的情况,而说到离婚就不得不提协议方式与诉讼方式。目前,我国并没有自动离婚一说。因而,部分人认为夫妻是不是分居达到一定时间之后,就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其实这种情况下不会出现婚姻关系自动解除的情况,依旧需要办理相应离婚手续。

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若夫妻需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也不是受那么容易的事情,此时也需要满足《婚姻法》中规定的条件才行。那到底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整理了相关资料,就为大家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精神,解除婚姻关系一般须具备下列要件:

1、婚姻关系合法。

包括合法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且不属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情况,以及事实婚姻两种情况。

2、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准予离婚的要求。

我国婚姻法概括性地规定了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标准,同时也列举了确认感情确已破裂的五种情形。只要当事人举证证明夫妻一方或双方有上述行为,即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3、不具有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

相对方如具有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请求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主张就不能成立。如现役军人对其非军人配偶离婚的主张,享有法定的抗辩权、女方在特殊情形下对男方在特定期间内的离婚主张的抗辩等。

4、不存在解除婚姻关系的妨碍性事实。

主要是指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程序性妨碍。

二、离婚登记要注意些什么

1、离婚登记要到哪里办理

婚姻登记机关只受理双方或其中一方是内地居民的离婚登记。没有在内地办理,双方也没有内地常住户口的当事人要求在内地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结婚时是内地居民,而要求离婚时双方均已移居国外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双方均已加入外国籍,婚姻登记机关也不能受理。如当事人一定要求在内地离婚的,可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

2、离婚登记要提供其他证明吗

按新《条例》规定,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不需提供单位的介绍信,只要当事人符合条例规定所需证件和条件的随到随办。新《条例》实施后,各婚姻登记机关绝不允许再出现先让当事人进行司法调解再受理离婚登记的现象出现。办理离婚登记必须提供双方的。若结婚证丢失,当事人户籍本上婚姻状况的最终记载为与某人结婚,也可以认定双方当事人是合法的夫妻关系。该户籍本经当地公证部门公证后与结婚证有同等法律效力。或先补领结婚证再办离婚登记。

3、登记离婚后,结婚证是否要注销

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后,婚姻登记员在离婚当事人的结婚证书上直接写上“双方已离婚,本证件作废”,注明日期并加盖公章,再将结婚证退还当事人保存。凡离婚登记后有争议问题,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再受理。

关于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条件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要是不符合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条件,自然夫妻也是不能离婚的。当然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债务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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