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婚姻纠纷律师

-赵炳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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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后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的子女有扶养义务吗?再婚是变更子女抚养权的理由吗?

添加时间:2020年10月14日 来源: 金华婚姻纠纷律师   http://www.njswlhlsw.com/

  宋,金华涉外离婚律师,现执业于浙江丹溪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再婚后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的子女有扶养义务吗?

  再婚后一方或者双方可能会带有子女,如果该子女是未成年的话,将会产生抚养的问题。但是,因为对方带来的孩子跟自己原则上并无联系,只是因为双方结婚并一起居住生活,所以有些人便不知道是否要对孩子履行抚养义务。


  事实上,虽然再婚子女跟再婚父母无血缘关系,但是,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将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并且,法律赋予其与生父母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即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抚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因此,简单地说,再婚后一方对另一方的孩子具有抚养义务。


  不过,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最后由生父或生母抚养。因为再婚后虽然双方有共同生活,并且,继父母就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但是这个义务不是绝对的,一旦双方离婚抚养教育义务也将终止。


  最后,其实在许多再婚家庭中,一旦双方又生育有子女后,一方对另一方带来的继子女,可能会产生虐待的扭曲心理,这是违反了继父母的抚养义务的。因此,一旦孩子的生父或生母发现孩子被虐待后,建议可以积极寻求居委会或是警察的帮助,情况较为严重的,比如造成孩子重伤的,那么建议可以在必要时去法院起诉处理。



再婚是变更子女抚养权的理由吗?

现代人离婚非常常见,不少人会选择再婚。其中有的人会认为自己如何再婚那可以以此为理由争取之前没有得到的抚养权,但事实上,再婚并不是变更子女抚养权的理由。变更子女抚养权有其法定的条件和程序。


离婚男女双方通常会另行寻找新的社会,换工作,换住址等,有的还会再婚,在环境变化后,人的想法也会随之变化,很多人会后悔之前的一段婚姻,有孩子的则后悔没有争取到抚养权。实践中,离婚夫妻双想变更抚养权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种:


1、直接抚养方因故不宜或无力抚养


直接抚养方因疾病、服刑等原因,不宜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出现经济困难,无力再抚养子女。


2、子女由祖父母代抚养


直接抚养方因工作、工种或再婚等原因不直接抚养子女,转交子女的祖父母代为抚养。另一方认为,祖父母单独抚养不适宜子女成长;部分祖父母在乡下居住,当地教育、医疗等条件不如未获抚养权方所在的城镇或城市,也不方便探视子女,故请求变更抚养权。


3、未获抚养权方实际抚养子女达一定期限


直接抚养方因工作地、生活地发生重大变化,经济困难,或离婚时子女尚小,暂不宜变更生活环境等原因,致使子女实际由未获抚养权方抚养,且达一定期限后,实际抚养方多以子女已适应生活为由,要求变更抚养权。


4、未直接抚养方无法行使探视权


生活中,部分直接抚养方采取变更居住地、子女就读学校等手段藏匿子女,阻碍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未直接抚养方以探视权被拒,不利于与子女的感情沟通为由要求变更抚养权。


5、子女想更换直接抚养方


因教育理念、生活习惯及再婚等问题,直接抚养方与子女间产生较大矛盾,致使部分子女在情感上更倾向于同另一方父母生活,并实际表达意愿。未直接抚养方便以子女意愿为由提起诉讼。


但是,再婚并不是变更子女抚养权的理由,通常来说,变更抚养权的渠道有两个:


一、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1、自己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的;


2、请法院调解并制作调解协议确认的。为避免日后争议,如果协商一致,建议采用这种方式。


二、另行起诉变更抚养关系的。


法院会支持的法定情形: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如果再婚夫妻想变更抚养权,建议先跟前夫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判断一下是否有出现法定的情形可以请求变更抚养权,自己不能判断的,最好可以找个再婚子女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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