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婚姻纠纷律师

-赵炳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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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系血亲能否争取抚养权 子女过继条件有哪些,子女过继的程序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0年10月26日 来源: 金华婚姻纠纷律师   http://www.njswlhlsw.com/

 宋,金华涉外离婚律师,现执业于浙江丹溪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旁系血亲能否争取抚养权



一、旁系血亲能否争取抚养权


不可以,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旁系血亲是相对直系血亲而言的,它指与自己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除直系血亲以外的、与自己同出一源的血亲。兄弟姐妹、伯伯、叔叔、姨母和侄、甥等这些平辈、长辈、晚辈,都是。


二、抚养权归属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如果不是因为父母去世或者虐待孩子等这些意外的状况,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够代替孩子父母的身份,父母既是孩子的法定抚养人也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其他的近亲属要和父母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都根本不会被受理,因此在离婚的时候,无论和孩子的感情有多亲,都无法和父母相提并论。






子女过继条件有哪些,子女过继的程序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在民间会有一种把亲朋之间将子女过继的说法,但是在法律上一般称之为收养,那么子女过继条件有哪些子女过继如何办理呢具体需要什么呢让我们一起走进文章了解。




一、关于子女过继问题,什么是子女过继


什么是子女过继子女过继是一种民间说法,法律上可称之为继子女或养子女。关于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的关系、过继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等问题,我国现行《婚姻法》、《继承法》都等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常发生过继子女与亲生子女之间的继承纠纷,故有必要对过继子女的法律地位作出合理的界定。过继子女的法律地位应依据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双方之间是否存在扶养关系、过继发生的时间以及过继时的约定来确定。关于过继子女和过继父母的关系,如果过继发生在《收养法》之前,且双方存在扶养关系,则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的关系适用婚姻法中的父母子女关系,双方互有继承权,过继子女对过继父母应当尽赡养义务;虽然过继发生在《收养法》之前,但双方不存在扶养关系的,双方不得适用婚姻法中的父母子女关系,互不存在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过继发生在《收养法》之后,且未理收养登记的,则不论双方是否存在扶养关系,均不得适用婚姻法中的父母子女关系,双方互不存在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从上可知,有效的子女过继视为合法的事实收养。


二、子女过继条件有哪些


子女过继的手续有哪些怎么办上面说到,有效的子女过继视为合法的事实收养。所以,下面参照我国《收养法》的相关规定,领养或收养孩子遵从以下规定办理子女过继的手续就可以了,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民政局或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 子女过继,被收养人条件。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 子女过继,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收养人只能收养1 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弃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另外,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收养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对于民间的很多说法,其实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解释的。而且大多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我们需要多了解法律知识,填补自己的法律知识空缺,以便您在不清楚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自身的利益受到侵害。当然,您也可以向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他们对于法律知识当然是很了解,处理法律案件纠纷也是相当有经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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