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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炳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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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认定的证据 法律对家庭暴力的处理

添加时间:2020年10月30日 来源: 金华婚姻纠纷律师   http://www.njswlhlsw.com/

 宋,金华涉外离婚律师,现执业于,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家庭暴力认定的证据

  家庭暴力的发生是社会上的悲剧,对于家庭暴力的认定不同与其他类型的社会暴力。由于家庭暴力具有的特殊性的,认定家庭暴力所需要的证据是非常的难收集的。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家庭暴力认定的证据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家庭暴力认定的证据

  1、涉及家庭暴力离婚案件,受害人应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受害妇女遭受暴力侵害后,及时、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种证据,包括:身上的伤痕、带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齿、揪掉的头发、撕破的衣服;施暴者的凶器如刀、针、铁棍、木棒、石头等。


  3、平时注意保留书证、物证,如验伤病历记录、警察笔录、被破坏的衣物、对方使用的凶器等。


  4、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向妇联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或其他组织求助或报警,相关的证明或书面记录可作为证据使用;施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头、书面悔过或保证也可以用作证据。


  5、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使得一些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这种情况下,为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向法院申请调查相关证人的证言。


  6、未成年家庭成员也可作证,只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作证可能会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伤害。


  二、家庭暴力如何进行取证

  在发生家庭暴力后,作为受害方应从下列角度收集、保全证据:


  1、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2、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部分证据是认定当事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出警记录能够证明报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时间、处理结果等内容。询问笔录反映的内容较出警记录更为全面,一般情况下能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家庭暴力的起因、程度以及处理结果等等。对于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在代理律师去调取的情况下,公安机关能够提供,但对于询问笔录,公安机关;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可由公安机关根据予以处罚;无过错方有权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请求损害赔偿。根据第四十三条规定,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受害人应根据受伤情况,由公安机关或居委会、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到鉴定部门作伤情鉴定报告,需医治的,应到医治机构就诊并保存好单据。


  实施;家庭暴力;,根据情节和后果,根据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致人轻伤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或根据予以行政处罚。无过错方有请求的,根据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还应承担损害赔偿。


  虐待是指故意折磨、摧残家庭成员,使其在肉体上或精神上蒙受损害,虐待可表现为积极的、作为的形式,也可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的形式。如打骂、恐吓、限制人身自由、不予衣食、患病不予治疗等。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构成虐待,根据情节和后果作不同的处罚: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可由公安机关根据予以处罚;无过错方有权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请求损害赔偿。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家庭暴力认定的证据的全部内容。对于家庭暴力我国应该加强以及完善相关立法,避免公民的合法权益再次受到侵犯。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法律对家庭暴力的处理

  核心内容:婚姻法规定了对家庭暴力的处理,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相关单位应予以劝阻、调解,家庭暴力可以作为离婚的法定事由,遭遇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申请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等。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法律对家庭暴力的处理。


  法律对家庭暴力的处理:


  1、根据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2、根据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可以将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作为离婚的法定事由,也就是说,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以以受到暴力侵害为由作为离婚的条件,作为法律赋予受害人的一项权利,受害让也可以不提出,法院也不能以此为由判决当事人离婚。


  3、根据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申请离婚后的过错赔偿,即在离婚后可以依据关于离婚过错赔偿的规定,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同时受害人可直接依据的规定,请求加害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


  4、根据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作为民事法律,不就家庭暴力行为规定单独的罪名,家庭暴力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处罚,必须通过刑法解决。例如,我国刑法规定了虐待罪、故意杀人罪等,若家庭暴力符合这些罪中某一个罪的构成要件,便可以依照刑法关于该罪的规定予以处罚,受害人可以依法获得有效救助。


  相关法律条文: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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