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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炳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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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生子女的继子女能否代位继承 子女去世父母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添加时间:2020年11月8日 来源: 金华婚姻纠纷律师   http://www.njswlhlsw.com/

 宋,金华涉外离婚律师,现执业于,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亲生子女的继子女能否代位继承

一、亲生子女的继子女能否代位继承

如果没有形成法定的抚养关系的,不能代位继承,如果形成了的,可以代位继承。

我国的《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律制度。

在代位继承中,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代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为代位继承人,如孙子女代替已故的父母继承祖父母的遗产。

《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二、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

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孙子女、曾孙子女都有代位继承的权利,而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直系血亲都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3、代位继承人不管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他们一般只能继承他们的父亲或是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丧失继承权的,他的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只有完全具备以上四个条件,代位继承才能发生。代位继承还有别于转继承:转继承就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其所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

在法定继承中,孙子女、外孙子女既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也不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却有可能进行代位继承。也就是在自己父母去世的情况下,代替自己的父母来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但前提也是要符合了代位继承的条件才行。

子女去世父母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这世界上最悲痛的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但是世界的残酷往往会出现不同的意外。如果子女去世父母财产分割怎么处理。今天在这里向大家介绍如果子女去世父母财产分割的处理办法。遗产继承针对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规定,欢迎大家阅读和提问,相信我们的专业人士能给出专业的回答。

子女去世父母财产分割:

1、子女死亡,即丧失民事权利能力,故无权继承父母财产。但是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父母的遗产。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民法通则》第九条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根据法律规定,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代位继承的份额,以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为限。也就是说,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都还存在的情况下,孙子女、外孙子女是没有资格继承他们的遗产的。但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先于他们死亡的,则该份遗产可以由该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即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来继承。 代位继承发生的条件只有一个,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是一种法定的继承方式,即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则不适用代位继承。 此外,如果被代位人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等,将丧失继承权,那么,代位人也无权代位继承。

子女去世父母财产分割怎么处理,主要涉及到遗产继承顺序和代位继承的相关内容。相关的法律规定了遗产继承的顺序和方法,也避免了大量的纠纷事件。财产的分割是几乎大部分人都会遇到的问题,或按家族规矩,或按法律规定,但都有律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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