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婚姻纠纷律师

-赵炳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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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离婚分割房子的原则是怎样的

添加时间:2020年11月15日 来源: 金华婚姻纠纷律师   http://www.njswlhlsw.com/

 宋,金华涉外离婚律师,现执业于,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夫妻离婚之后就需要进行财产的分割,其中就包括房产,可能还需要进行房产的过户。所以下面是为大家介绍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需要哪些手续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




  一、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所需资料:


  结婚证复印件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房改房需提供原购房时契约复印件;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以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办理夫妻更名手续需提供房产证印花税5元,其余任何费用均不需交纳。


  二、夫妻离婚房产过户流程


  1、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双方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后,领取离婚证书;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2、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登记,拿离婚证。


  3、离婚后如果房产过户遭到拒绝,可以持离婚协议书或是离婚调解书、判决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请律师与你一起去办。


  4、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去办理过户。因为房屋属于不动产,处分必须登记过户。


  就算是办理赠与关系也要去登记过户。而且没必要签订赠与合同,那对你不利。直接根据离婚协议和离婚证明就可以过户登记。


  三、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


  1、根据新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部分不予分割。


  2、根据新婚姻法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3、根据新婚姻法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4、根据新婚姻法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根据新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需要哪些手续的全部内容。进行房产的过户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的,大家千万不要忘了这一点。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离婚分割房子的原则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离婚,如果有房子,如何分割该房子成为一个很关键的内容,如果能够协商那就很好解决,但是在协商不了的情况下,只能依据法院来判决了。那么,本文由为您介绍关于离婚分割房子的原则是怎样的




  一、离婚分割房子的原则是怎样的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是宪法原则,也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及处理权。表现为: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2、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


  整体来说,我国目前妇女的经济状况仍较男性差,为保证妇女不因经济问题影响离婚权利的行使,不因离婚而出现生活水平的严重下降,甚至导致生活困难情形的发生。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应做出倾向于妇女权益保护的裁决。另外,为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不致使他们在父母离婚后生活水平的急剧变化,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对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进行倾斜照顾。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由于一方过错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照顾无过错的一方。所谓过错,是指一方有通奸、姘居、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身体及心理伤害,也严重破坏了夫妻情感。在做离婚财产分割时,无论是无过错方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起诉要求离婚,都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得到照顾弥补其所受到的身心伤害。


  4、有利生产、生活的原则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考虑是否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首先,不得破坏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其次,要尽量使分割后的财产一如既往地保持其功用。如对一方工作、职业需要的工具、图书,应分割给需要的一方;对有特殊价值的财产,分割时应考虑其来源;对共同经营、承包的项目,应分割给有经营能力和经验的一方。对生活必需品侵害时,要考虑当事人、子女的实际需要。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愿,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自由协商处理。自由协商的前提,应使双方处于无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做出。自愿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表现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是一方多分,另一方少分,甚至是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由一方享有。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不能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做共同财产分割掉。例如,夫妻双方租住的私房或公房,在离婚时就不得分给另一方所有。又如,一些合伙经营的企业,在合伙人夫妻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能擅自分割合伙财产,而是要先从合伙财产中分出该夫妻合伙人应得的财产份额。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再由夫妻双方进行分割,不能损害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二、离婚后房产该如何分割


  第一种: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


  首先,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第二种:夫妻有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购买的房子:


  按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连毛毛都分不到。


  第三种:夫妻有一方婚前付了房款首付,但是,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按照婚前付款和婚后共同付款的不同,来分割房产。


  第四种: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比较复杂的情况。


  三、离婚房产分割的特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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