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婚姻纠纷律师

-赵炳贤

13819919323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老年人再婚应注意啥 离婚协议中约定再婚是否受法律保护

添加时间:2020年12月14日 来源: 金华婚姻纠纷律师   http://www.njswlhlsw.com/

  宋,金华涉外离婚律师,现执业于,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老年人再婚应注意啥

一、老年人再婚的注意事项

1、应考虑与对方在个性,情趣、生活习惯、饮食、爱好是否相投相合

情趣爱好牵涉到性格、文化修养,与劳动爱好有关。两个事业心都很强的人组织了家庭,双方人品都不错,但就是家庭生活不融洽,原因往往就在于情趣爱好,以及处理日常生活小事的冲突上。

2、要有正确的再婚动机

老人再婚原因或为孤独冷寂,或为料理生活,或为改善条件等等,孰是孰非,因各人情况不同,很难评说。但是,思想感情的一致,应当是重要条件。

当然,对婚后的家务劳动、经济关系、住房总是也应慎重考虑。但如果单纯考虑经济、住房家务,就有失偏颇,本末倒置了。个别老人为解决子女的结婚用房,不惜牺牲自己的晚年幸福,草率地与他人结合,更不可取。

3、应充分考虑对方的经济条件

家庭生活离不开经济。老人在择偶再婚时,不仅要了解对方的经济收入情况,还要了解对方的经济收入情况的安排,全面分析衡量。现实生活也证实:了解清楚对方的经济情况,如实地告知自己的经济情况,是牢固地建立、维系家庭诸关系的基础之一。

婚姻是一种法律关系,缔结这种关系是十分严肃的,双方都应考虑组织家庭的条件是否具备,性格是否协和,经济能否独立,爱好是否排斥不融等。注意了这几点,对日后夫妻生活的和谐融洽,就有了先天的健康基因,婚后的调适也更容易了。

二、老年人再婚子女有权干涉吗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自由也包括丧偶的一方也有再婚的自由,包括子女在内的任何人无权非法干涉。子女当然无干涉权,婚姻以感情为基础,只要双方符合结婚的要件,就可自由的结婚,而不受任何外来干涉。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自由,任何人不得加以干涉。

关于老年人再婚应注意些什么的内容。老年人也有追求婚姻幸福的权利,对于老年人再婚子女们不应对其进行干涉。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对于老年人再婚还有什么问题您可以咨询相关专业律师,他们会热心为您解答疑难。

离婚协议中约定再婚是否受法律保护

案情

2006年3月份郝国x与胡x结束了两年的自由恋爱,携手走进了婚姻殿堂结为夫妻,婚后不久胡x听别人说郝国x在外有外遇,经常与郝吵闹,责备郝不忠诚。郝越解释胡就越相信真有这么一回事,认为无风不起浪,实际上郝的行为只是正常的男女同事之间的工作搭档和异性间一些正常的应酬。郝国x就这样被胡x捕风捉影、无端猜疑半年之久,两人之间曾经建立起来的互爱互信已荡然无存,郝为了挽救即将破裂的情感并证明自己的清白就与胡商议,给郝一年考验期,如果确实没有生活作风问题两人就复婚。2006年11月,两人去民政局办了离婚登记领了离婚证,然而事与愿违,离婚后胡抵挡不了单位一位单身男性李x的爱情攻势,深深地喜欢上了这位同事并与其结婚生子。郝在苦苦等待了一年后,才发现胡x的不忠与多情。郝拿出离婚协议找到胡,要求胡与李离婚后和其复婚。

问题

郝国x的复婚要求,法律上能支持吗

答案

不予支持。郝、胡两人约定离婚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假离婚”,但在法律上是“真离婚”。办理离婚登记后郝、胡就处于婚姻的“真空”状态成了“未婚男女”,一旦新爱出现,旧欢难保。半年时间的猜疑、指责,两人的互信互爱已经消磨殆尽,胡对这份原有的感情已经没有任何牵挂和留恋了,郝的山盟海誓一念之间招来李凉“趁虚而入”,李凉的示爱和执着给胡带来了无尽遐想和美好期待,此时正值情感真空的胡,经受不住爱的诱惑,坚守不住道德底线,抵制不了李的“雪中送炭”,致使郝、胡的情感“土崩瓦解”。郝的爱之深痛之切,实为“赔了夫人又折兵”。由此可以看出结婚证虽是夫妻名分名正言顺的法律凭证,却也是“婚姻保护伞”,脱离保护伞的婚姻情感是有风险的,感情是缺乏理性的,这样的爱情考验玩笑不能开,也开不起!

从法律角度上讲,本案主要涉及到的是婚姻自由的问题,我国婚姻法既保障结婚自由、也保障离婚自由,胡和郝离婚是夫妻双方的自愿行为,是双方的真实意愿的体现,离婚后和谁结婚是胡的权利,也是郝的权利,他人不能干涉。通过离婚协议约定的复婚违背了婚姻自由原则中结婚自由,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如果胡在离婚后没有和其他人结婚,并且自愿与郝复婚,符合结婚自愿的原则,可以自行复婚,再行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书。

联系电话:13819919323

全国服务热线

13819919323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