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婚姻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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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新婚姻法婚姻关系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添加时间:2020年12月16日 来源: 金华婚姻纠纷律师   http://www.njswlhlsw.com/

 宋,金华涉外离婚律师,现执业于,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法院判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随着人们对于婚姻观念越来越开放,离婚已经变成了社会上一件很平常的事件了。部分当事人可能会不愿意进行离婚,这时候就会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来判定。法院判定离婚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法院判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法院判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新婚姻法规定的判决离婚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规定,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1、 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

  2、 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 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6、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 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9、 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13、一方与他人通奸、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5、被诉方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故不到庭,且没有提出书面答辩意见,经依法缺席开庭审理,请求方离婚态度坚决,可以判决离婚。

  三、怎么解除婚姻关系

  1、进行离婚登记

  《婚姻法》第31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通过诉讼离婚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申请宣告婚姻为无效婚姻

  《婚姻法》第1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第12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4、申请撤销婚姻

  《婚姻法》第11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法院判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婚姻最重要的便是自由,如果到了要有法院来判定离婚的地步了,婚姻此时已经名存实亡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新婚姻法婚姻关系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思想上开始追逐自由婚姻,婚姻不和就会选择离婚,夫妻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这不是不可以,但也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么新婚姻法婚姻关系终止的条件是什么婚姻关系成立的法律特征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新婚姻法婚姻关系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依法终止:

  配偶死亡。

  婚姻关系具有严格的身份属性,作为婚姻关系的一方主体死亡时,这种关系自然不复存在。这里所说的死亡,既包括自然死亡,也包括宣告死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并依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了一致协议,夫妻双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依法核准并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依法终止。

  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或者调解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夫妻双方不能自愿达成离婚协议,或者夫妻双方不愿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终止婚姻关系,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终止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或调解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依法终止。

  二、婚姻关系成立的法律特征

  结婚的主体是男女两性法。像不是由男女两性生理差别的结合,便不构成结婚法。

  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法。像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否则,婚姻关系不产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法。

  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确立双方的夫妻关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法。像这种已确立的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任何单位、个人或夫妻双方都无权解除夫妻关系法。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新婚姻法婚姻关系终止的条件是什么以及婚姻关系成立的法律特征等相关法律知识。此外,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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